普陀国际游艇会配套码头及防波堤工程用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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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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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海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或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普陀区沈家门滨港路240号 电话:0580-3023699 邮编:316100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定海区环城南路469号 电话:0580-2826246 邮编:316000
附宗海图:
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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