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螺门新渔港配套围垦工程用海公示 |
||||||||||||||
来源: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12-15 |
||||||||||||||
用 海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或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杭州市天目山路102号 电话:0571-88007090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滨港路240号 电话:0580-3023699
(详见附图)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
||||||||||||||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www.ptof.gov.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09002203号
联系电话:0580-3012140 E-mail:putuohyyyj@126.com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滨港路240号 邮编:316100
技术支持:舟山市普陀区信心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80-3012140 E-mail:putuohyyyj@126.com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滨港路240号 邮编:316100
技术支持:舟山市普陀区信心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