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年将对围填海实行总量控制 |
来源: 海洋管理科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12-20 |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要求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围填海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该文件要求,从2010年起开始,围填海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年度总量控制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抓紧修编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科学确定围填海规模,并在2010年底前完成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报批工作,对涉及围填海的海洋功能区,要确定开发规模、开发布局、开发时序,提出严格的管制措施。 对围填海审批实施年度计划管理,要求加强对围填海项目用海预审的管理和围填海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海监队伍要加强对围填海项目用海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对围填海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围填海面积是否符合批准的计划等进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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