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我区无居民海岛等别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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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02 |
近日,国家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印发了《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今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将为我区做好无居民海岛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规范依据。该办法将全国无居民海岛进行了等别划分,我区无居民海岛被列为四等海岛。同时将无居民海岛用岛类型进行了分类,有填海连岛、土石开采、房屋建设、仓储建筑、港口码头、工业建设等15种,按照其离岸距离(大陆岸线)的远近,其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从14元/公顷.年到240000元/公顷.年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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