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法制科) |
负责人:谢志远 联系电话:0580-3055141 |
汇综和编制渔业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调研、情况汇综、信息处理工作;负责科室协调和督促查办工作;负责文字处理、档案管理、提案答复、保密及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财产管理、机关内保和局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
 人事教育科 |
负责人:柳忠安 联系电话:0580-3055059 |
负责纪检、监察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业余党校、法制学校的日常教学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绿色证书培训、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信访及老干部工作。 |
 财务(审计)科 |
负责人:严卫平 联系电话:3051690 |
负责管理海洋与渔业事业经费,并对局属财务实行监督指导;负责局机关财务的预决算,以及日常性财务工作。 |
 海洋捕捞科 |
负责人:胡信央 联系电话:0580-3013393 |
制订海洋捕捞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渔民调整作业结构和新渔场、新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近、外海和远洋渔业生产和休闲渔业工作;指导协助搞好《国际海洋法公约》、中日、中韩渔业协定及有关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生产单位引进试验和应用各类先进网具及助渔导航仪器;传递风情、鱼情、行情、灾情的动向工作;负责全区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协调对外经济交流、合作与外资利用工作;协调水产品进出口贸易;负责宣传涉外法律、法规,调查处理涉外事件;负责远洋渔业开发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项目;承办有关涉外事务。 |
 养殖与加工流通科 |
负责人:冯坚 联系电话:0580-3013641 |
制订全区水产养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区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和养殖各业生产及经营活动;负责指导水产养殖新项目、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种苗生产的指导与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协助搞好养殖饲料的管理和养殖污染的查处工作;制订水产品加工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水产加工行业协调管理;指导水产品加工新项目、新产品的引进和开发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企业技改项目和水产直销船项目的审报工作;指导企业编制水产品质量管理规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和产品标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
 海域管理科 |
负责人:潘志峰 联系电话:0580-3023699 |
负责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与颁发海域使用许可证工作;参与海域使用和海洋工程项目的审批及管理;负责组织所辖海域内海洋环境污染监视、监察管理等工作。 |
 资源环保科 |
负责人:史海东 联系电话:3055323 |
1、制订并实施全区海洋与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计划;2、组织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引导开发新兴海洋产业,做好省海洋开发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3、负责受理所有涉海项目环评申请,负责审批海洋工程环评、审核海岸工程环评;4、负责海洋与渔业资源的调查、监测、规划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5、参与渔业资源增殖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防疫检疫工作;6、组织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7、协助区有关部门制订陆源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8、负责防治海洋海岸工程项目和海洋倾废及其他有关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9、负责海洋减灾,管理海洋公益服务系统。 |
 经营管理站 |
负责人:胡建平 联系电话:0580-3021277 |
1、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经管工作;2、宣传党在渔区的方针政策,及时掌握渔业改革动向及渔业经济总体运行态势,制定渔业总体发展规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渔业发展思路,为政府及局领导决策当好参谋;3、统计全区海洋和渔业经济报表、渔村收益分配年报并汇总上报,检查督促有关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 |
 水产技术推广站 |
负责人:郏年平 联系电话:0580-3013645 |
1、参与普陀区渔业生产发展和技术推广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2、组织渔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选育、试验、示范和推广;3、负责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渔技110),承担渔业技术人员和渔民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4、组织水产养殖病害和疫情的测报和综合防治;5、对水产养殖行为和投入品(渔药、饲料等)使用进行指导、跟踪,对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测;6、参与无公害渔业生产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宣传贯彻。 |
 渔政渔监站(信息中心) |
负责人:朱兵雷 联系电话:0580-3029560 |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全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开展。2、负责全区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3、负责全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渔政渔港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4、制定并实施全市渔业资源保护与治理规划、计划;5、负责实施渔业捕捞强度控制方案和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证制度;6、负责渔业无线电许可管理;7、负责实施渔业资源保护区、禁渔区、禁渔期、休渔期制度;8、负责渔业资源增殖管理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许可管理及防疫检疫工作;9、负责征收和管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无线电管理费、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和渔港费等有关规费;10、指导渔业船员培训,负责实施渔业船员考试发证工作;11、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12、负责渔船水上交通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海事与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13、负责船舶进出渔港签证、航标管理,发布渔业航行警告和通告,参与渔港建设规划论证;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
负责人:徐云祥 联系电话:0580-3013511 |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的委托,贯彻执行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依法履行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职能; 二、制定全区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指导、督促全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实施全区海洋与渔业水域的执法检查,负责本区海域内的海域使用、海洋倾废、渔业资源和珍稀频危水生野生动物及重要水生植物资源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渔政、渔港、渔船、水产养殖、水产种类及水源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渔业无线电通信及渔船修造业的监督检查; 五、保护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依法调查处理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污染案件; 六、负责渔港渔船安全执法检查,配合参与渔船水上交通事故和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组织开展海上抢险救灾工作; 七、参与监督检查对外渔业协定的执行,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渔业涉外案件工作; 八、负责全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活动; 九、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船舶检验站 |
负责人:汪晓 联系电话:0580-3051702 |
1、贯彻执行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法规、有关国际公约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研究制定本区渔船检验业务工作计划;组织,指导、检查、督促所属各船厂渔船检验工作的开展; 3、确定本区各级渔船检验机构的业务分工;协调处理本区渔船检验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组织开展本区所有非远洋渔业船舶及所有渔业油船、渔业制冰船的检验工作;负责本市250总吨以下的非远洋渔业船舶的建造和400总吨以下改建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审查工作(不含玻璃钢渔船),办理检验业务范围内渔船的公证检验业务; 5、负责本区辖区内渔船检验机构设置的初审; 6、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区辖区内已经认可的渔船修造企业、船用产品生产厂、渔用气胀救生筏检修站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 7、负责组织开展渔船修造工厂质检人员的考试和焊工的考试发证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渔业培训中心 |
负责人:王立群 联系电话:3781581 |
负责全区渔民职务船员及渔业“四小证”培训;负责三等外海、三等远洋、二等外海、二等远洋职务证书培训教育计划制订、审报、船员资历审核、培训上课、实操实训、培训日常管理、阅卷、做证等工作;负责制订四等A、B类职务证书及渔业“四小证”培训教育计划、实施培训计划、做证等工作;负责成人函授招生、辅导、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