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
来源: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11-11 |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海洋经济和建设现代渔业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生态、生产、质量”三大安全,进一步加快转变海洋与渔业发展方式,积极创新渔业科技和经营管理体制,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机关队伍能力,确保了全区海洋渔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据统计,1-6月份全区渔业总产量(不包括舟渔公司、兴业公司)11.98万吨,总产值8.5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14.42%和9.72%。其中国内捕捞总产量10.51万吨,总产值6.51亿元,同比减少16.97%和14.42%;远洋捕捞总产量0.88万吨,产值0.71亿元,同比分别增加0.91%和9.76%;水产养殖总产量0.6万吨,总产值1.33亿元,同比分别增加25.51%和9.43%。渔业总产量和总产值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伏季休渔政策调整、渔场水温偏低的影响。 综观上半年海洋与渔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依法管海用海,全力服务海洋经济发展 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作为当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开展了《普陀区海洋功能区划》中期评估与修编工作,以确保《普陀区海洋功能区划》适合我区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化解海洋开发过程中的用海矛盾。同时严格执行海域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用海申请审批程序,积极主动参与到相关项目的定点选址等前期工作中,从源头开始加强海洋功能区划对投资项目的统筹和引导作用,优先保障拉动内需项目、转型升级项目的用海需求。另外,加强对海域使用项目的依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海行为,确保用海行为规范化、秩序化。上半年共出具选址意见5份,上报省局审批项目1个,面积99.98亩,征收海域使用金499.9万元;完成区批项目17个,面积2164.62亩,区级征收海域使用金135.6722万元,并对近20个用海项目进行了检查。 (二)以“十百千万”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现代渔业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舟政发〔2009〕24号)文件精神,草拟了《普陀区推进渔业“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方案》,将在三年内分别打造5个渔业强镇、50名渔业发展领头人、500艘捕捞示范船和5000亩生态高效养殖示范基地,并确定了各项任务的分配名额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二是严格执行《舟山市国内捕捞渔船总量控制实施办法》,从紧控制国内海洋捕捞船只,严格渔船买卖、更新改造审批程序,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违规建造渔船行为,有计划地推进国内捕捞渔船的更新换代。同时,全面开展新版捕捞许可证换发工作,并建立了一船一档的捕捞许可管理档案。三是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换代,新建2艘大洋性经济型专业鱿钓船顺利下水,预计7月中旬可投入生产。另5艘经济型专业鱿钓船已签订建造合同。全区远洋渔船规模达到121艘,其中金枪鱼钓船7艘、秋刀鱼船2艘、西南大西洋和东南太平洋鱿钓船9艘、北太鱿钓船103艘。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政策,已申请省局远洋渔业专项资金项目22个,申请补贴资金2820万元。四是全面开展“渔业科技入户”工作,配合部、省、市完成了春季行动;大力推广生态高效养殖模式,新增南美白对虾精养塘(中间排污)130亩,新增南美白对虾反季节大棚设施化养殖16亩,新增梭子蟹底部充氧健康养殖新技术1000亩,改造标准围塘1100亩;另外还在朱家尖寨峰山海域新引进了鲍鱼150余万只进行养殖,为我区海珍品大规模养殖开了先河。五是继续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休闲渔业的发展,对1家省级,2家市级休闲渔业基地进行了验收,并获通过。另有2家市级休闲渔业基地正在积极上报。 (三)以标准渔港建设为重点,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年初,我区召开了全区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普陀区标准渔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标准渔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今年全区标准渔港建设主要任务。至6月底,沈家门中心渔港一期项目已累计完成3359万元,占总投资任务的69.82%,年底可完成总投资4500万元;沈家门中心渔港二期工程项目、桃花渔港建设项目工可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正办理海域使用论证、环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等前置条件工作;虾峙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工可报告已获得国家农业部批复,现正在编制初步设计;台门渔港、月岙渔港、蚂蚁渔港建设项目工可报告已获省发改委批复;东极渔港正抓紧做好编制项目建议书前的前期工作。另外,对全区渔用码头和避风塘进行了现场查看,制定维修计划。 (四)以关注“三大安全”为重点,积极创建平安渔区 1、大力推进海洋环境安全监管和生态资源修复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工作,成立了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局,颁布实施了《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草拟《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制度》。二是认真抓好涉海项目环评,对16个海岸工程项目出具了审核意见,对7个海洋工程项目出具了初审意见。三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积极配合做好普陀赤潮监控区的监视监测工作,分布赤潮要情通报5期,积极开展生态区建设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举办了以“增强海洋环保意识,减轻海洋灾害影响”为主题的海洋领域首个“防灾减灾日”宣教活动。五是认真贯彻执行新伏季休渔制度,做到早部署、早宣传、早落实,坚持“深教、疏导、严管、重罚”的原则,确保了2305艘应伏休渔船按时休渔,截至目前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切实加大禁渔线内违规捕捞渔船的查处力度和对抱卵梭子蟹、幼蟹的保护执法监管力度,查获违规捕捞渔船25艘,查处8起电捕作业,没收并放归抱卵梭子蟹、幼蟹1500余公斤。七是积极开展苗种增殖放流工作,第一批在朱家尖、桃花岛附近海域放流褐牙鲆鱼苗30余万尾。 2、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是开展普陀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基层建设年活动,组织人员对各地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基层组织体制、形式、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为下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把源头关,进一步强化对渔船修造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渔船修造质量的专项检查,查处1家未经审批擅自新建小型钢质渔船的船厂,捣毁滩涂船厂(点)3个;认真做好渔业船舶检验和发证工作,强化渔船签证报关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共计培训4000余人次,其中远洋船员培训6期,计621人;渔船安全信息服务系统操作培训班1期58人;渔船编组长老大培训班4期370人;党员渔民老大培训班1期40人;渔船老大面对面教育培训班21期1820人;渔船老大家属培训300多人次;渔业职务船员、四小证培训班16期1878人。另外还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制作了5000多份《渔船安全管理十禁令》、《防范硫化氢中毒知识手册》、《渔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位渔船船长手中,并在舟山国际水产城码头的显著位置放置了3块硫化氢中毒知识宣传画板,提高渔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分别在“清明”、“五一”、伏休期间成立安全检查组,对全区11个涉渔乡镇(街道)的渔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严厉打击“三无”、“三证不齐”渔船,严厉查处“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改建、违章搭客)行为,坚决杜绝“三超”(超员、超载、超抗风力航行)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截至目前共组织渔业安全执法检查118次,出动执法船艇60艘次,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登临检查渔船722艘,对120多艘违规渔船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排查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渔船36艘,13艘已整改完毕,另外23艘正在整改当中;对18艘违章搭客的渔船进行了重罚,拆解无证小渔船13艘。五是开展渔政船巡航护渔行动,认真落实省、市下达的出航任务和定点值班抢险救灾工作,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渔场秩序,防止因渔事纠纷引发打、砸、抢治安事件。其中现场调处海事纠纷8起,组织抢险救灾15次。1-6月份,全区渔业船舶共发生渔业水上事故6起,死亡(失踪)7人、沉船3艘,直接经济损失1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上升16.67%、死亡(失踪)人数下降66.6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7.26%。共处理海事渔事纠纷76起,结案76起,结案率达100%,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3、认真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渔船正确使用投入品,规范海捕虾保鲜行为。二是积极开展渔船卫生设施改造,今年我区华发、金园、惠业、天成等4家水产公司已改造渔船6艘。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迎接欧盟检查工作,指导水产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一步改造迎检渔船,并完善渔船捕捞日志、投售记录、收购记录等的数据记载。四是开展苗种整治和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和渔业行政人员315人次,共检查育苗厂8家,检查养殖场、捕捞渔船112家(艘),未发现严重违规现象。五是配合部、省级水产品质量抽检部门开展水产品质量抽检,对25个样品进行了110项药残检查,样品全部合格。六是正式运行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中心,加强对水产品卫生质量的内部跟踪检测,至6月底共抽检50余批次,约比上年增加40%。七是积极开展无公害基地和产品认证和换证的申报工作,新增申报面积2400亩,申报换证复评面积1000亩。 (五)以推进“三大创新”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渔村 1、积极做好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创新工作。坚持“完善股份制,推进专业合作制,引导公司制”的原则,对2008年度全区各渔业有限责任公司、渔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比,并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对考核优秀单位进行了奖励,鼓励和扶持渔业经营体制创新。同时加强对渔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指导、管理、审计工作,建立了70个经济合作社财务档案,部署了经济合作社审计任务。新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8家,其中捕捞渔民专业合作社2家,养殖渔民专业合作社6家,使全区渔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28家,我区渔业经营体制创新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2、积极做好渔业科技创新工作。一是加快渔船技术改造步伐,积极参与了6.8米型宽双拖网示范船基础性调研工作,加强渔具渔法革新研究试验,开展围网起网机实地试验工作,考察美式拖虾网具渔法,密切关注青占鱼冷海水保鲜技术运用。二是大力开展渔船节能降耗行动,密切关注渔用节能FD-08010型旋翼式立轴风力发电机的开发进程,并积极进行试验工作。三是开展海捕虾保鲜剂新产品“可得鲜”的试验工作。四是全面完成渔船安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任务,全区共有2376艘渔船安装了防碰撞系统终端,2200艘渔船安装了卫星信息服务系统终端,并及时拨付省、市、区三级财政补助资金,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108.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631.12万元,有效提高了渔船紧急避险能力和对渔船的动态管理水平。五是推进渔港重点水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全区31个渔港重点水域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进行了现场探测,为下步工作打下了基础。 3、积极做好为渔服务创新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渔业科技入户工作,重新选定了220户示范户,确定区级专家组成员7名和指导员22名,共组织了12次科技下乡活动,入户指导600余人次,举办10次水产养殖主体培训班,培训养殖户850余人次,发放5000余本科技书籍与资料,发送苗种、气象等信息60余条。二是在原病害测报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测报点1个,增加到12个,测报面积扩增达到6220亩,及时检测病害样品并反馈信息。三是积极向上申报渔业专项资金项目,共向省海洋与渔业局申报35个项目。四是再次调减渔业互保费率,让渔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全面提高渔业互保的覆盖面和入保率,增强渔业、渔民抵御风险的能力。上半年共承保渔船659艘,渔工5424人,获取省财政政策性保险补贴163万元,比上年增加9.03%,全区共有1433艘渔船获取无理赔奖励金104万元。五是认真部署2009年上半年渔业柴油补贴发放工作,拟定实施办法和操作流程,加强审核把关,确保1.2亿元柴油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应享受渔民手中。六是成立了普陀区渔船渔机行业协会,并向上申报新增船舶建造企业10家,促进我区渔船修造的健康发展。七是积极参与“百名干部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八是积极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举办远程视频服务活动2期,答疑和解决海洋与渔业相关问题30余项。 (六)以加强机关队伍内部建设为重点,提高管理与服务能力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组织在职78位党员同志参加了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活动。二是继续实施了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促进了机关干部的合理流通,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根据工作需要,新设置了局法制科和信息中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四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举行了普陀渔业行政综合用房奠基仪式,启动了东极、朱家尖两个渔船签证站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能力。五是实施廉政教育进机关,邀请市检察院卢宏辉处长召开了反腐倡廉报告会,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六是认真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七是在区委党校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为期5天的集中封闭式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海域资源开发利用与科学保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土地要素的制约,海洋开发进程加快,各涉海产业用海矛盾突出,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另外,违法用海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末批先建、私自增加海上工程建筑物增加用海面积、末经审批进行改扩建工程建设、末按海域使用与海洋环评审批要求进行施工等,科学管海难度加大。 (二)渔业经济发展仍受多种因素制约。渔业产业层次不够高,产业化水平较低,组织化程度不高,仍过多依赖于资源、环境消耗,渔业生产低、小、散、弱状况尚未得到有效改变,仍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渔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不足,与现代渔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渔业发展资金短缺,渔业专项资金在财政资金安排中所占比例偏低,制约了渔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生态、生产和质量“三大安全”仍存在较大隐患。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近海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而目前管理体制仍然不顺,监管手段依然落后,存在着谁都可以管,谁都不管的问题,无法及时有效查处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部分渔区渔民,包括部分渔区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还比较薄弱,安全管理手段、设备以及抢险救灾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基层安全管理比较薄弱,社会化安全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而水产品质量管理由于生产环节众多、监管能力有限、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质量安全仍存在较大隐患,危及产业健康发展。 (四)渔业发展空间不断受到挤压,部分渔民民生问题较为突出。海洋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渔场作业面积不断缩小,近海渔业资源持续衰退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导致渔业生产空间不断缩减,不仅给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带来新的困难,而且部分渔民生产、生活等民生问题日益突出,影响社会稳定。 (五)海洋渔业自身队伍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科室之间职能设置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重叠或空缺,办事推诿扯皮时有发生;科室之间相互通气、协调配合不够,影响整体工作效率和机关形象;系统上下某些事权划分不尽合理,影响基层工作积极性的有效发挥;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学习提高和知识更新重视不够,履职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强,不同程度上存在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工作纪律松懈等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今年下半年,按照年初确定的海洋与渔业发展思路,围绕“服务海洋经济,建设现代渔业”两大主题,认真贯彻省、市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市局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全区海洋与渔业和谐稳定发展。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围绕服务全区海洋渔业经济发展主线,进一步建立完善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审批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完成《普陀区海洋功能区划》的中期评估和修改工作,更好地发挥统筹引导作用,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海需要;认真执行海域使用论证制度,提高论证质量,保证海域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加强监督,在努力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基础上,严格海洋综合执法监督,严肃查处非法用海行为,确保“依法、规范、有偿、优质、和谐”用海;认真做好区域建设用海报批工作。 (二)全面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建设。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渔业“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渔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推动渔业经济转型升级。今年要完成5个渔业特色强镇的创建目标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培育50名渔业发展领头人,打造捕捞示范船135艘,创建生态高效养殖示范基地1650亩。要严格控制国内捕捞强度,通过淘汰劣质渔船,更新改造钢质渔船50艘以上,推广渔船节能设备和先进新型技术,完成推广使用节能产品渔船850艘、渔具渔法革新研究试验100艘、试验渔船节能保鲜100艘的任务,实行渔船标准化、规范化,捕捞作业多样化、效益化。要用足用好国家对远洋渔业的扶持政策,推广经济型标准船型,分批实现远洋渔船的更新换代,引进金枪鱼钓船和更新改造经济型渔船2艘,确保全区远洋渔船规模达到120艘以上。全面推进水产品精养、高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完成年初确定的1470亩标准围塘改造、100亩南美白对虾精养高产设施化养殖建设、1000亩梭子蟹底部充氧健康养殖新技术推广、新增1个无公害养殖基地和1个无公害水产品、20家水产养殖单位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星级测评、新增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1个等任务。要继续扶持涉渔休闲产业规范化发展,拓展产业发展之路,逐步形成现代渔业产业群。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开展对外合作,完成实际利用区外资金1000万元的任务,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三)全面强化“三大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履行《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切实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严格海洋与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估,环评率、围填海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听证率达到100%,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跟踪监督管理90%以上,从源头上防止海洋污染加剧;加快海洋环境监视监测网络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海洋赤潮与重大海洋污损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体系;扎实推进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洋鞍海洋牧场建设工作,完成增殖放流年度投资60万元的任务,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认真做好伏季休渔后期管理工作,确保伏季休渔“零违规”。以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乡镇、街道的安全考核内容,逐步构建部门监管、乡镇(街道)主抓、村社一级具体抓、渔船自我管理、社会力量协管的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重打击无证、套牌和三证不齐渔船,确保渔船签证率达90%以上,60马力以上渔船受检率达到100%;全面完成渔民安全培训计划(其中市外劳力1000人),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完善渔船安全设施配备,120马力以上渔船救生筏配备率及有效安装率达到98%,所有渔船基本号灯配备率及有效安装率达到100%;完成区海域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60%的工作量,开展地面监视监测队伍的建设及业务化运行工作,全面运行渔船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平安海区”创建工作,落实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出航任务,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维护渔场秩序,渔事调处率达95%以上。进一步落实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运行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中心,强化水产养殖水质环境、疫病防治和质量检测;科学指导广大渔民安全使用渔业投入品,建立良好的操作规范,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强化源头管理,完善“三项记录”制度,加大对育苗场、养殖场、捕捞渔船、渔业运销船的抽检,努力提高全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防止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推进渔业经营体制和科技创新。建立健全合股渔船内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制度,规范股东权责和老大行为,保障股东、雇工合法权益;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推进渔船法人化、经营公司化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渔民创办渔业有限责任公司,走公司化经营道路;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渔业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渔业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围绕行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重点在养殖新品种繁育、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渔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和创新,为渔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快基层渔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渔业科技入户工作,强化各种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五)强化渔业公共服务保障。紧紧抓住当前国家、省、市各级对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的有力时机,按照标准渔港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严格落实建设责任,完善保障、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绩效考核,扎实推进全区各个标准渔港建设项目。其中沈家门中心渔港一期工程完成年度1500万投资任务,累计完成投资4500万;二期工程计划11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并获得批复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虾峙渔港项目计划8月底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并获得批复,力争9月份开工建设并完成年度投资800万元的工作目标;台门、月岙、蚂蚁渔港项目计划9月底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并获得批复,力争10月份开工建设并分别完成年度投资800万元、500万、500万的工作目标;桃花渔港项目计划11月底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并获得批复,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东极渔港项目计划9月底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并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年底前力争完成工可报告的报批工作。同时借助标准渔港建设这一契机,对渔用码头、渔用仓库、补网场、小型渔船修理厂等渔用配套设施进行整合改造,完善产业拓展和服务保障功能,充分发挥渔港对渔业渔村和二、三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渔业政策性保险工作,争取优惠政策力度,在财政政策支持、无理赔奖励金返回、费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渔民更多的扶持,拓展保险覆盖面,全区120马力以上渔船入保率达90%以上,渔工入保率达95%以上。继续做好渔业科技入户工作,力争综合效益比上年增加10%以上;完成转产转业渔民及直系亲属技能年度培训300人任务,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再就业能力;认真做好2009年渔业柴油款补贴发放工作,并做好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借助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契机,通过理论学习、管理创新、制度规范、机制激励等途经,全面推进机关队伍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五大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科学把握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使机关干部在意识上有新加强、能力上有新提升、方法上有新改进、形象上有新改观、工作上有新成效,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解放、思路开拓、作风深入、工作踏实、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管理,成立海洋与渔业案件审理小组,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