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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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1-12 |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普海渔局〔2009〕38号
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区有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文件精神,深化我局人事制度改革,局党委决定对我局中层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营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共推出中层干部职位39个,其中正职16个,副职23个。具体是:办公室一正二副(其中一副兼任法制科科长),人教科一正一副,财务(审计)科一正,捕捞科一正一副,推广站一正一副,经管站一副,执法大队一正三副,渔政渔监站一正三副(其中一副兼任信息中心主任、一副兼任沈家门与螺门站站长),船检站一正一副,培训中心一正一副,养殖与加工科一正一副,海域管理科一正一副,资源环保科一正一副,渔业互保一正一副,办证窗口一正。海事办、沈家门港执法大队、六横、虾峙、桃花、朱家尖、东极渔船签证站(渔政渔监分站)均设一名中层副职。 新设法制科和信息中心,法制科科长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信息中心主任由渔政渔监站副站长兼任,上述两职位均为中层正职。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政治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实绩突出。 2、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团结互助。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竞争职位所需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4、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工龄、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年龄要求: 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对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比较突出,且为原在任的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此外,党群和其他享受待遇的中层干部在任年龄不超出53周岁。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方案。对竞争职位、任职资格、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提出意见,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2、公布职位。公布竞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等事项。 3、公开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我局干部职工均可报名,每人可选报二个职位。报名者必须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 4、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张榜公布。 5、民主测评。对审查入围的报名者进行公开测评。 6、组织考察。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推荐名单,经党委集体讨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7、决定聘任。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中层干部的聘任,聘期为二年。 五、组织领导 局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春汉,副组长:刘新军,成员:蒋善定、陈平、徐国辉、林海达、张海波。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新军兼任。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竞争上岗 实施办法 抄送: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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